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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的补偿协议,协议如果不作废的话,开发商的开发有效期限是多久?几年后政府可以收回未开发的土地?

我想咨询个问题,06年7月,开发商要我们本地住户签协议,拆迁,补偿款已经发放,但是06年到现在《12年7月》,开发商一直未开发,也没建楼,请问,当初的补偿协议,是否作废?还有,协议如果不作废的话,开发商的开发有效期限是多久?几年后政府可以收回未开发的土地? 当时我的地方只占了一部分,现在都过6年了,如果当时拆后重建,工钱什么的都还便宜,现在都过6年了,他们还没发开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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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师 热心网友

    你好,如果已经拿到了补偿款,那土地就不归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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