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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售一套二手房,买家只支付30%房款作为首付,余款以房屋抵押贷款的形式付清。房子已于一月份过户给买家,房屋买卖——南京

我出售一套二手房,买家只支付30%房款作为首付,余款以房屋抵押贷款的形式付清。房子已于一月份过户给买家,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余款在二月底付清。到期贷款下不来以现金形式付清。可是,买家至今以贷不到款为由不履行合同。我准备法院起诉取消该合同。 请问专家: 1假如取消房屋买卖合同的话,我当时在房屋交易市场缴的契税、过户费等费用退不退给我? 2.中介说,如果我取消合同,再卖房就不够五年了,对吗?我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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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热心网友

    您好,已经过户就算是他的房子了,建议您与其协商缴纳剩余房款,否则将严格按照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如果取消合同则需要再办理房产证,五年的限制主要是以房产证上的时间为准的,您已经过户了,严格意义上房子已经是对方的了。具体要看您的这个情况是如何界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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