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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杭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联系电话和程序?——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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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7 热心网友

    2009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受理方式有两项调整:一是9月5日起,受理周期由分期受理调整为日常受理;二是申报年龄段不再分批登记,只要1986年底前出生,符合相关条件的杭州市民,都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房管局获悉,以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都是按照不同年龄段分批登记,今年程序缩减,只为提高办事效率。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对象,为申请人在198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家庭。      也就是说,只要您是1986年底前出生、已婚、在杭居住5年以上、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14462.4元),就可以申请杭州经济适用住房。1986年这个年龄段,刚好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      此外,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4人(含)以上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4人以下申请家庭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规定,房管部门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房源,以不同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依据,对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单独供应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因此,申请家庭在填写申请表时,一定要了解清楚。      2009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目标任务是,公开销售50万平方米。上半年,房管部门已完成27.97万平方米的公开销售任务,下半年,经济适用住房将公开销售面积约2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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