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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4月26日发了一张通知要求在同年5月10日拆除(我们没有签名)也没有跟我们协商有关赔偿问题。咨询一下有关占用土地法律

我家占用28.6平方米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在2012年4月26日发了一张通知要求在同年5月10日拆除(我们没有签名),也没有跟我们协商有关赔偿问题。在5月29日就进行拆除。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占用土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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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热心网友

    占用土地,一般是指非权利人占有土地,属于侵权行为。 当然,此处所说占用属于侵权是一般情况下,在拥有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占用即为合法行为。如果是非法侵权行为,则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请求其支付一定的补偿,但是如果是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则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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