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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动迁奶奶买了一套房,开发商也同意我家也买了,表明房产面积、人家不给签,请问开发商这么做合理吗?

我们一家三口当年和奶奶一起住一个房子,但是户口本是分开的,后来动迁奶奶买了一套房,开发商也同意我家也买了,但是说特殊情况得和领导申请就没和我家签合同,就签了一纸协议,表明房产面积、总价,后来我家所有的费用都交了,也入住了,去找开发商签合同,人家不给签,现在我家没合同交不了契税,也没房证,就这么住着,请问开发商这么做合理吗?我怎么样才能拿到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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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 热心网友

      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   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约定好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一旦业主起诉,即使开发商推诿,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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