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网 > 深圳房产问答 > 深圳买房 > 深圳房价行情 > 我于2014年9月买宋女士房子一套价格70万元交定金1.5万元20日后交首付15万元(含定金)首付本应交21万由于当时无法进行柜台交易所以进行的自动取款机转账业务。但在交完15万后卖方反悔我该怎样维权

我于2014年9月买宋女士房子一套价格70万元交定金1.5万元20日后交首付15万元(含定金)首付本应交21万由于当时无法进行柜台交易所以进行的自动取款机转账业务。但在交完15万后卖方反悔我该怎样维权

我于2014年9月买宋女士房子一套价格70万元交定金1.5万元20日后交首付15万元(含定金)首付本应交21万由于当时无法进行柜台交易所以进行的自动取款机转账业务。定于7日后重新办理转账首付业务。但在交完15万后卖方反悔我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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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9 热心网友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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