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是按几级收取的,是否可以不按合同支付物管费?还是按原合同价格收取物管费呢?
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 我想了解下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杨路55号南开蓓蕾城,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是按几级收取的,物价局核定的国家指导价是多少?如果物管按合同收取不符合标准的价格是否可以不按合同支付物管费?另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是否还是按原合同价格收取物管费呢?有知道的朋友请回复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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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是近年来住房商品化过程中出现的新行业。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小区提供公共性服务,根据其管理事实和服务行为,依照规定标准向住户收取一定费用的一种社会性服务工作。目前国家对物业管理问题正在逐渐加以规范,不断有新法律法规出台。 物业管理权是一种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上的物权,因此谁可以行使该权利,应当由物的所有权人(即业主)决定,物业管理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他们之间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关系,执行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业主有参加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权利,并有合理利用房屋和公共设施、维护住宅区公共秩序、遵守住宅区物业管理规定的义务。由业主推选产生的业主管理委员会是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执行机构,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人员或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对本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