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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他将房子抵押贷款,贷款所得由他个人使用,他说还贷后的多余钱为我为有,可以进行婚后财产公证吗

我们现居住的住房为05年过户到我丈夫名下,05年他将房子抵押贷款,贷款所得由他个人使用,现他要将房产卖掉还贷,他说还贷后的多余钱为我为有,请问,这些钱是我的个人财产吗,可以进行婚后财产公证吗,公证后,他若要使用这些钱是否可视为对我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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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结婚后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你们可以做一份夫妻财产约定,约定该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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