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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7月11日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于上家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并向上家支付2万元定金,如果上家过了最后期限还没有和我签订正式买房合同,我该如何维权?

我于7月11日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于上家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并向上家支付2万元定金,并约定在10天内签订正式买房合同。如果上家过了最后期限还没有和我签订正式买房合同,上家是否算违约?如果是的话,我该如何维权?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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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e 热心网友

    违约赔付双倍定金,具体你可以问问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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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就是合理预见原则,又叫可预见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   2、预见的时间是合同订立时;   3、预见的内容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   4、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即通常以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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