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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一个补充条款,没有办理产权证,可是我跟房东在签订第二份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房东答应又把后面的园子给我了。

在买二手房,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一个补充条款,【该房子后面的园子与本次合同面积不在内】。实际上园子的土地就在这个房子的产权的一部分。在我买房前大房东已经把后面的园子隔了2间分别卖给二楼和三楼签订了合同。没有办理产权证,我在买房子的时候产权全部归我名下。现在打官司法院说我不是善意取得的产权。可是我跟房东在签订第二份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房东答应又把后面的园子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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