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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店主和房主签的合同上手写的费用上的问题。否则赔偿三个月房租,我们兑店总共也没剩三个月啊。

我开饭店的兑店的时候还有两个半月到期,是从这个原来的店主手里兑的,然后签合同的时候这个原店主  房东还有我,在原店主和房主签的合同上手写的费用上的问题。但他原来的合同上写着如果不干了要提前三个月告知房主。否则赔偿三个月房租,我们现在干了一个月多点。然后还有一个月房子到期,这事提前一个月跟他说不干,他让我们赔偿一个月房租。我们兑店总共也没剩三个月啊。这个要赔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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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8 热心网友

    参考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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