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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购买了一套拆迁房,请问这个补偿应该怎么算呢?有无相关法律制定?当时买房时已给过补贴。

律师 您好 几年前我购买了一套拆迁房,我家并未拆迁,是用我姑妈家多余的平方购买的 房产证写的我姑妈的名字,现在想过户给我爸的姓名,可是姑妈提出写份协议,说如果到时候我家现在住的这套住房要卖掉的话 要给她一定的补偿,请问这个补偿应该怎么算呢?有无相关法律制定?当时买房时已给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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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补偿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还要区分情况,更要看到房子的风险。   虽然市场上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可以取得产权证,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看到其低廉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它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政府政策的约束。   一般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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