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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前夫在2002年以商业贷款形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贷款是以前夫名义,我在“贷款借用合同”中的“共有人签字——南京

您好:我和前夫在2002年以商业贷款形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贷款是以前夫名义,我在“贷款借用合同”中的“共有人签字”一栏签过名字,该房在2005年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在2007年已经还清贷款。我和前夫于上月因感情不和原因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房子归前夫,我名下没有房屋。据听说,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请问:我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么?如果可以算第一套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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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8 热心网友

    您好,如果您离婚后名下无房,且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被视为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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