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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中有我的名字.长大后因国家征地而农转非.后来因成婚的原因,就连宅基地补偿款也不分给我.请问我是否还享有原宅基地的权利?

在我年小时家里取得了一块宅基地并盖有两间平房,申请人中有我的名字.长大后因国家征地而农转非.后来因成婚的原因,我和父亲一同出资翻盖了三上三下的楼房.成婚后不久就把户口迁到老婆家,并享受了动迁安置.现在父亲哪也动迁了,原本在动迁时父亲在动迁组口头答应分我一套房,结果拿房后以我没户口为由,不愿给我房子,就连宅基地补偿款也不分给我.请问我是否还享有原宅基地的权利?和得到相应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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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4 热心网友

    1、房屋被划定为拆迁范围内,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就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同时调查结果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的权属一旦登记入册,不能再随意变动的。 2、这个时候,作为一个理性的买房人是不会购买这样的房子,因为这样存在很大风险,卖房人不能够办理房屋的产权变更。买房人可能会得不到所买的房子,也不会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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