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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2年4全款买了一套现房,想与开发商协议解决,想咨询如果通过法律可以解决到什么程度?

您好:我于2012年4全款买了一套现房,合同上写明交房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就买房当时开发商一方申明2012年7-8月就能交房,最晚2012年底内交房,因担心与合同不符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当时就要求开发商在签合同时在附属协议上注明“同意买受人于2012年底内接房”并盖有公章,可事实交房日期还是拖延至2013年6月底,想与开发商协议解决,开发商却将问题推至售楼人员,老板拒而不见,想咨询如果通过法律可以解决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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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热心网友

    在开发商违约情况,业主起诉开发商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第一,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第二,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第三,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管辖,如果有约定管辖的法院,需要去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立案。 第四,去工商局查询开发商工商登记信息。 第五,收集证据,证明开发商违约。 第六,立案后,法院会告知开庭的时间,地点,以及举证期限等,积极出庭应诉. 第七,法院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会开庭审理并出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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