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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在苏州房交会上看到一商业房产,我反复催问何时签商品房销售合同,另一方案是换一处商业房产

2011年9月在苏州房交会上看到一商业房产,听了业务员的宣传而动心,与该公司签了认购合同,并交了全款,我反复催问何时签商品房销售合同,售楼处一直推托说要捂盘,让我等,最近通知我,说房产证办不了,有两个解决方案让我选择,一是退钱,按8-10%的利息补偿我;另一方案是换一处商业房产,但面积较原来小,价格较原来贵,请教律师如何处理对我有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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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热心网友

    面积如果和房产证不合 1、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 2、看其与合同约定面积的比例。低于3%,按合同价格结算。如果少了,应退回多收的房款. 3、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的,误差在3%以内的,超出部分按实际增加的面积计算,由业主补交购房款。 4、误差在3%以上的,业主只追加3%的房款,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付款。 5、如果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售房单位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6、误差超过3%,业主有权利要求退房或者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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