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网 > 杭州房产问答 > 杭州其他 > 杭州法律纠纷 >     我是做房地产销售的, 是指客户合同签订, 我不想续签合同了。款未到齐的这部分佣金还可以拿到吗?

    我是做房地产销售的, 是指客户合同签订, 我不想续签合同了。款未到齐的这部分佣金还可以拿到吗?

你好:    我是做房地产销售的, 我们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加提成的,我们每月的提成, 是指客户合同签订,而且客户房款全到账, 才能提佣。而且我们实发的佣金只有本来佣金的80%。 余下20%,要到交房后发。我们项目还有半年才能交房。我的合同这个月底就到期了, 我不想续签合同了。 请问, 我要不续签,第一,我的20%还可以拿到吗?第二,本人已经销售,款未到齐的这部分佣金还可以拿到吗?第三, 公司可要给我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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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热心网友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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