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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删除“商品房购销合同”的重要条款(土地使用年限起止时间)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却没有明确标明土地使用年限问题;土地使用年限竟然只剩下36年了

我们是云南省玉溪市位于东风路与星云路交叉路口由天一房产置换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星云小区的住户》;现因所有业主合法权益受到开发商侵害,给所有业主在经济是造成严重的损失,侵害的所有业主合法权益事实如下:该公司从2005年底开始销售的过程中,一直采取虚假宣传、误导购房户,故意隐瞒事实,故意删除“商品房购销合同”的重要条款(土地使用年限起止时间);即没有提供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南路46号地号为532401001-0C-15-00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将土地使用年限明确采用书面形式告知过星云小区的全体业主,反而在销售的过程中,销售方的老板多次口头许诺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故意蒙蔽购房户。这一行为严重误导了购房户当时的购买意愿。在2011年六月三日,在多年等待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业主们才得知当初购买的天一公司开发的楼盘土地使用年限根本就不是70年,开发商与销售方在销售中存在严重、欺诈情节;光大在销售星云小区所有楼盘时多次口头许诺业主星云小区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却没有明确标明土地使用年限问题;更没有对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作出过任何解释和书面说明;这一行为使所有业主所购买的房屋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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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等;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 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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