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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户口是小城镇户口(承包地的所在地)如果土地被征用得到的补偿1.1亩是归我所有,的5.55亩地的补偿是归我所有还是和我的哥哥们平分呢?

我现在的户口是小城镇户口(承包地的所在地),有工作 我和我父母1999年共同承包了6.65亩土地(我们是一个承包组的) 承包期30年,其中有我1.1亩, 如果土地被征用得到的补偿1.1亩是归我所有, 我父母(先后于2006 2007年去世)的5.55亩地的补偿是归我所有还是和我的哥哥们平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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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城镇户口又叫城镇户籍,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也简称“市民”。若在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城镇职工”。以上“市民”或“城镇职工”所拥有的户籍称为城镇居民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没有“城镇户口”这个类别。实际上,非农业户口就是“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现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的人所拥有的户口,跟居住地域已经没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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