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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8月我与国信房地产签订购房合同(期房)可是开发商突然说北面阳台是不封闭的,原因是当时计算销售面积时就是按照二分之一面积计算的。

律师您好:06年8月我与国信房地产签订购房合同(期房),房型图上南北各有一个阳台,并且合同中明确注明“全封闭阳台”。房子原定07年9月30日交钥匙,可是开发商突然说北面阳台是不封闭的,原因是当时计算销售面积时就是按照二分之一面积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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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Q 热心网友

    这样属于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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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e 热心网友

     如果购房合同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约定则从约定。   对于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如下: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此特别提醒采取按揭付款方式的购房者,为了弥补损失,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发现利息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应及时提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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