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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房东打算出售第一层房屋的58平米给我,这个房产部分面积交易的合同该如何拟?这个合同对将来拆迁赔偿有法律保护吗?

在武汉的一个城中村有一个3层私房,房屋占地面积108平米(包括院子),第一层建筑面积87.37平米,第一层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房东打算出售第一层房屋的58平米给我,我们协商签合同,但不过户,现在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房产部分面积交易的合同该如何拟? 需要注意什么? 这个合同对将来拆迁赔偿有法律保护吗?望指点,不甚感激!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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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 热心网友

    一定要向公证处问清楚哦,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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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 热心网友

    咨询工作证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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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f 热心网友

    一定要问公证处。给他们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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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q 热心网友

    如果要买,建议联系正规律师拟定一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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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A 热心网友

    这种情况您可以咨询一下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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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8 热心网友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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