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别人有一拆迁房子以货币的方式补偿了他,我想把房子改我的名字时他却说这房子是他和儿子的共同产权他自己签的协议无效,请问要改我名字必须他儿子同意吗?

别人有一拆迁房子以货币的方式补偿了他,我想把房子改我的名字时他却说这房子是他和儿子的共同产权他自己签的协议无效,请问要改我名字必须他儿子同意吗?

别人有一拆迁房子以货币的方式补偿了他,还给了一个商品房指标他主动让给了我、。房产证我也办了(是他的名字)现在我想把房子改我的名字时他却说这房子是他和儿子的共同产权他自己签的协议无效,但房证是他的名字。请问要改我名字必须他儿子同意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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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热心网友

    《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卖方不能返还房款,买房有权留置其房屋。 买卖合同无效后,对于退回房款和恢复产权登记的顺序,就不知道了,如果事情发生在自己或亲友身上,建议咨询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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