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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5年在一个人那里购买了丹东市东港供销社下属乡镇农村的一家商店.(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现在在我手里)可办理土地使用证转让时始终办不了

我在2005年在一个人那里购买了丹东市东港供销社下属乡镇农村的一家商店.(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现在在我手里)我的房子在购买时就已经过户到我名下,可办理土地使用证转让时始终办不了,东港供销社开始是让我等说是等和另外那些家一起办理.(因当初改制出售下面乡镇农村的商店好象30多家).可是后来又告诉我说我的办不了,原因我购买前的哪个人购买时的价格卖的太便宜,别人可以办我的办不了.各位律师麻烦你们在百忙中帮我看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要是不办又怕以后出现什么事,办了还办不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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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6 热心网友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1]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各地政策不同,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的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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