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其他 > 苏州法律纠纷 > 安徽省新的征地附属物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安徽省新的征地附属物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安徽省新的征地附属物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凯****师 热心网友

    凯诺拆迁律师,你好,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原则上是不能低于其原有的生活水平。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