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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0年结婚.2002年10月以我个人名义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办理房产证,请问作为卖方的我在办理过户给买方时.还需要进行房产分割手续吗?

我2000年结婚.2002年10月以我个人名义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2007年我和前夫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就财产分割清楚写明我拥有这套房产的所有权.现在我打算卖掉这处房产,请问作为卖方的我在办理过户给买方时.还需要进行房产分割手续吗?(原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再办房产分割手续的话新房产证上还是我的名字发,两证有区别吗?)前夫需要到场吗? 为什么?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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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2 热心网友

    继承的房产,赠与的房产,二手的房产等等都需要在相应地点进行登记,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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