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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以什么法律文件为依据呢?拆迁补偿是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按面积计算基准地价和重置成新价进行补偿的。是否有法律依据?

谢谢各位律师的答复!大多数律师认为我有权分得补偿款,可是我如果要求分补偿款,能以什么法律文件为依据呢?大概能分多少比例呢?以下为前次咨询内容,以作参考:律师好!我家拆迁,被拆迁人是我父亲,被拆迁房子为我小时候原来家中老宅,拆迁补偿是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按面积计算基准地价和重置成新价进行补偿的。但其中记录的在册人数和人口中有我的名字在拆迁协议上。拆迁后家中购了一处三居室,我一直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现在我希望能分一部分剩余的拆迁款,单独购买一处住房,可父亲不同意,不知我这样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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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师 热心网友

    凯诺拆迁律师,你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原则上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周边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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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3 热心网友

    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款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名义存入本市银行,由银行开具特种存款单。特种存款单可以用于支付购房款,也可以兑取现金。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款和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时间,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在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离原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时间,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在拆迁人交付房屋时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房屋调换差价款,可以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支付。 拆迁补偿安置争议经裁决后,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拒绝受领补偿款的,拆迁人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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