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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3年与房东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03年至政府拆迁为止但现在房东以房屋租赁时间不明确为由要求取消合同,并起诉至法院.我们该怎么办?

我于2003年与房东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其中一条内容如下:租期为2003年至政府拆迁为止但现在房东以房屋租赁时间不明确为由要求取消合同,并起诉至法院.我们该怎么办?因为这关系到我们一家人的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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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热心网友

      一般情况下,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  1、诉讼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2、一方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使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当的,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3、一方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该当事人无合同解除权,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合意解除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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