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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给我们的一栋因采光问题和周边房主发生纠纷没有施工,我与开放商于2009年已签订购房合同,我欲要回房款开发商应按什么标准赔偿。

我是2009年交了11万定金,开发商说当年交房,当年只交房两栋,承诺给我们的一栋因采光问题和周边房主发生纠纷没有施工,我与开放商于2009年已签订购房合同,但没有注明交房时间,现因房屋涨价承诺楼盘迟迟未开工。我欲要回房款开发商应按什么标准赔偿。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解决这一问题,该找什么部门协调解决。急盼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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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1 热心网友

    开发商不按时交房怎么办?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因地震而导致延期交房应该经过权力机关认定属于不可抗力。属不可抗力因素的,必须由政府、法院等职权部门认定,并通过法律约定。如果确实出现了因地震影响而延期交房,需要有关权力部门裁定后才能认定。而不是由开发商口头约定,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出具有关权力部门的裁定公告。经过权威部门裁定才能不追究违约责任,否则购房者依然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合同法》,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因为工期、材料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如果开发商不能出具有关权力部门裁定公告,业主可依据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条款,按交付期限计算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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