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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安置房有房屋所有权吗?哪位能够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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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热心网友

    你口中所说的两套房子是1990年买下的那套平房拆迁所得的拆迁安置房吗?若你的意思是这样的话,则有一下情况:1、假如你能证明该房确实是由长子、母亲分别出资购买,那么两套房子则由母亲与长子的出资款按份共有;若母亲的出资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母亲的份额是由母亲父亲双方共同所有。 2、若是你不能确实证明该城市平房是由长子和母亲用婚前个人财产共同出资购买,则信赖房屋产权证的效力,确定房子为母亲所有。当然,若房子是在母亲与父亲的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是共同共有人。 ,若是第一种情况,则母亲的遗产为2套房子的十分之三,若是第二种情况,则母亲的遗产为两套房子的二分之一。由于你母亲生前没有留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继承人为父亲,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共五人。遗产的分配通常为均等分配。若有特殊情况则多分或少分。,第一种情况下,按通常情况,2套房子大儿子取得其价值的2350,父亲取得其价值1850,其他女儿、儿子各得350。若是按第二种情况继承,则通常情况为父亲取得其价值610,其他继承人各得110。 ps:1、户口簿登记的效力是为了方便民政局的户口管理,并不能证明房子的产权属明。 2、母亲生前只是表示的意愿若没有以遗嘱的形式予以确定,法院是不采信的。 相关法条:《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 期望能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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