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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办理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五条(九)条例“以配偶名义在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长沙】

公积金提取办理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五条(九)条例“以配偶名义在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不允许提取公积金;和第四章第九条中(五)中的“偿还以配偶名义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须由本人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两者是不是冲突啊以哪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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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前者是购房提取,后者是偿还贷款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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