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网 > 长沙房产问答 > 长沙其他 > 长沙装修 > 我是省直机关的一名公务员,2007年12月我以自己的名义使用省直公积金购买了一套87平米的小户型【长沙】

我是省直机关的一名公务员,2007年12月我以自己的名义使用省直公积金购买了一套87平米的小户型【长沙】

我是省直机关的一名公务员,2007年12月我以自己的名义使用省直公积金购买了一套87平米的小户型商品房,户名是本人,截止2015年7月还有10万余元未还清;2009年,我前妻以自己的名义使用商业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159平米的商品房,户名是她的自己的名字。2015年我与前妻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87平米的商品房归我,159平米的房归商品我前妻。现在我想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看中了一套二手房,请问:1、像我这种情况,在提前还清贷款的前提下,能否再次使用省直住房公积金来购买这套二手房;2、如果可以,需要提交哪些资料?3、如果手续齐备,自申请之日起,多长时间能够放款?4、现在房东急需现金,如果你们的审批时间较长,我能否先使用商业贷款,到时候再转为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