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发布《台胞缴纳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须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近期,扬州市台办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制定并发放了《台胞缴纳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须知》(以下简称《须知》),受到在扬台胞广泛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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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国家出台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更多便利。今后,扬州市台办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强交流,密切合作,共同为在扬台商台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提供全心服务,支持更多在扬台商台胞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现在扬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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