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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房时用省公积金贷款,去年10月签定的合同中有"购房人需负责在40日内办妥公积金手续且贷款资金【长沙】

我购房时用省公积金贷款,去年10月签定的合同中有"购房人需负责在40日内办妥公积金手续且贷款资金全部到出卖人帐户","逾期30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等语,由开发商代办一切贷款手续,公积金贷款到今年2月才放款,现已还贷数期,但开发商至今不具备交房条件,于是威胁我们收房,否则解除合同.请问:开发商要求40日放款期限的责任由谁承担?对这样的开发商是否有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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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5 热心网友

    贷款只是购房款支付方式的一种,和房屋交付时间应分属两个方面,公积金贷款必须在房屋封顶的情况下才能放款,签定合同时工程进度中心无法掌握.另你与开发商约定的贷款时限对中心没有约束力,中心对每一笔贷款的审查时间涉及许多方面,包括开发商办理抵押的时间中心无法控制.但贷款未到位开发商也不会交房.其它的问题请您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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