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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看了《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新政策解读》中关于“三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间隔的政【长沙】

您好,看了《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新政策解读》中关于“三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间隔的政策调整,原政策为:职工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现政策为:职工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住房公积金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方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例如:李某购买第一套住房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13年5月还清贷款;准备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李某2013年5月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办理。按新政策,李某须在2013年11月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对照自己的情况,请问:我2008年使用长沙公积金贷款在河西买了第一套房(90平米以下),今年10月份贷款已全部结清;由于工作调动关系,计划年底前以老婆名义使用老婆的省直公积金贷款在河东买一套新房,老婆交的是省直住房公积金(从未使用省直公积金买过房,但前段时间提取过一次公积金),老婆的公积金贷款能批下来不呢?谢谢,祝新的一年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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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热心网友

    如果是2014年1月1日前,中心已受理的贷款申请,按照老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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