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够房合同时 开发商多收了我百分之二的契税 合同约定2013年 12月31日交付使用 至今2015年1月多了房子没有交付给我们 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
签够房合同时 开发商多收了我百分之二的契税 合同约定2013年 12月31日交付使用 至今2015年1月多了房子没有交付给我们 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那 几万块的维修基金和契税能要开发商退回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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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在房屋交接后,虽然拥有了房屋使用权,但房屋的所有权并不随着房屋的交接而转移,房屋开发商在产权登记以前对房屋仍拥有所有权。因此,购房者在房屋交付后,应立即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地产产权证书。 房屋开发商须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这是房屋开发商最基本的一项义务,因此,房屋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法交付房屋。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办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日期为准,房屋的实物交付依合同约定为之,房屋的交付包括实物交付和证件交付。所谓实物交付,是指房屋开发商将房屋腾空交付购房者占有、使用。所谓证件交付,是指房屋开发商将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等)交付购房者,并协助实现房产转移登记。在实际操作中,房屋买卖都是先交付后办理过户手续,而且交付和办理过户手续之间需要一段时间,而购房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原因比较复杂,分析起来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1)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格。如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或联建一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系划拨土地使用权。 (2)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章建房,比如审批了18层实际却盖了20层,违章的部分就无法办证。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提供规定的资料。如因没有通过综合验收而不能提供综合验收合格的证明。 (5)其他原因。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将代收的公共物业维修基金上缴,没有将抵押权注销等情况,也会影响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对于房屋开发商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迟延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已明确“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日之日起90日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张女士向开发商购买的是期房,如合同中未约定办理房产权属证书的期限,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证书,如逾期,张女士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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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2010年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无法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我们缴纳契税后,没有缴纳契税
答: 商品房预售是要式的法律行为,需要一定的法定外在的表现形式,才能产生一定的效果。商品房预售人预售商品房,不仅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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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要提取公积金,一定要契税发票吗?我购房2年了,购房合同什么的都有,可开发商就是没给我们契税发票!【长沙】
答: 是的,一定要契税完税凭证。这样才能证明您所购房产在房地局已备案,房产所有权才真正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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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已有开发商盖章的购房合同、契税发票、首付款购房发票。但购房合同我在网上的“商品房预告信息【长沙】
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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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房款但与开发商没有签合同,交契税但收了房。这对我有利无利?
答: 应该是有合同.不动产发票没开,交不了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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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是否返还?开发商那边说现在他们拿这些资料在办理房【长沙】
答: 您好,住房公积金提取只是核对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原件在业务办理完毕后会返还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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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和开发商办理普通住房合同还没有办理契税的,是按照以前的2%还是按照现在的1%标准交,这个时间节点如何界定?——南京
答: 一手房以契约鉴证时间。鉴证时间在09年1月1日后可享受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