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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本人原与朋友签订的委托书是否还有效?是否还能凭《委托书》和《拍卖成交证书》将房屋过户到本人名下?是否还要多交一次房屋买卖交易税?

本人欲委托一位朋友通过公开竟投买下一套房子,然我朋友在参加竟投时没有出示委托书,竟投得标后我朋友以自己名议与拍卖行签下了《拍卖成交证书》,请问本人原与朋友签订的委托书是否还有效?是否还能凭《委托书》和《拍卖成交证书》将房屋过户到本人名下?如果可以的话,是否还要多交一次房屋买卖交易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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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铺契税:是指在房产交易活动中商业房产买卖的相关税费。按商铺性质可分为新开发商铺(开发商开发销售的商业房产)买卖税费和二手商铺买卖税费;按税费负担情况可分为买方税费和卖方税费;按税费性质可分为交易税和交易费等。买家支付: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为11元平方米。2.房屋登记费: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3.权证印花税:5元本。4.印花税:0.05%。5.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3%。卖家支付: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2.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3.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7.5%×20%。4.营业税及附加税: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为(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不能提供上手发票的,为转让收入×5.5%。税费为差额的5.56%。5.土地出让金契税: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征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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