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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近出的新政策,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于2007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了首套房子A,由于我【长沙】

关于最近出的新政策,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于2007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了首套房子A,由于我是独生子,2011年我父母到长沙想买套小房子和我们一起生活,苦于限购,以我的名义全款买了一套50平方小房子B,背景交代完毕,现在问题来了:1:由于单独二孩政策的开放,我们住的A套房太小,于是我于2013年12月18号提前还完了A套房子的贷款,并于2014年4月15日将A套房卖了,请问我可以以A套房提前还款的名义支取公积金吗?2:如果我以A套房提前还款的名义支取公积金后,请问我还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子C吗?3:因为我是2013年12月18号提前还完A套房的贷款的,如果我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话,最快什么时间才能再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呢?这个时间是以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还是以批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呢?比如如果半年可以再次贷款,我是在6月20号之后去买房子并提交贷款申请,还是5月20号就可以买房子并提交贷款申请呢?因为贷款审批还要一定的时间。在线急等您的回复,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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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部分您可以在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再购房贷款需上次贷款还清半年之后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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