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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关于公积金提取的问题。我的户口在上海,于2004年8月----2006年12月来长沙工作,

我有个关于公积金提取的问题。我的户口在上海,于2004年8月----2006年12月来长沙工作,并同时办理了公积金帐户,按月交纳公积金。现在因为工作变化,离开原来单位,并回到上海,问可否将公积金提取?以及如何提取?我从外地来长沙,多少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盼回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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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9 热心网友

    您可持上海的户口簿,本人身份证,调令或离职证明,新单位的聘任书或合同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支取表一式三联加盖原单位行政公章(金额不填),本人或原单位专管员前来办理,一个工作日办妥审批,钱三个工作日后在您的公积金阳光卡上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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