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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这样找到欠我钱的人?是否可以通过他的身份信息在房产局查找他的新房的房屋登记信息?需要进行哪些相关的法律程序?

可否这样找到欠我钱的人? 我借给别人3万元钱,欠条上说明是2013年还,现在都2014年了。 我找过他以前的住处,邻居说他在其他地方买了新房,现在几乎不回这边。 我是否可以通过他的身份信息在房产局查找他的新房的房屋登记信息? 如果可以的话,需要进行哪些相关的法律程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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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2 热心网友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要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应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如果债务人的侦务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则不能发生留置权。 (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若债务未到展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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