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其他 > 南京法律纠纷 > 我租了一个店,合同是两年,做了一年,现在不想做,请问还要交最后一年房租

我租了一个店,合同是两年,做了一年,现在不想做,请问还要交最后一年房租

我租了一个店,合同是两年,做了一年,现在不想做,请问还要交最后一年房租租金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2****5 热心网友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