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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购买的某小区四期房子,入伙通知书是7月30日起至8月20日集中收房,请问我们是否可以拒收

我们购买的某小区四期房子,交房合同时间是2013年7月30日,入伙通知书是7月30日起至8月20日集中收房,30日当天去现场,下午只看到武汉市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备案证,但其它的文件没有。合同交付第一条规定,规划、单体建筑、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请问我们是否可以拒收,如何与开发商交涉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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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B 热心网友

    如果开发商违约,可到房管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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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 热心网友

    如果他不达标的话,直接投诉房管局就可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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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热心网友

    由于开发商迟迟不能交房,开发商需要赔付因此引起的违约金给业主,如果商品房预售证都没有办出来,业主可以有权要求退房,或者开发商延期交房引起的相关损失。可以要求开发商 赔偿 违约金 或者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上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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