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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租用了原东至县老汽车站的房子经营药店生意,合同还有6个月到期,现在

本人租用了原东至县老汽车站的房子经营药店生意,合同还有6个月到期,现在因政府需要收回赔偿又该怎么履行?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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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9 热心网友

    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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