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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的单位房改房和集资房在其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上均没有明确写明土地使用年限,而普通商品房是限定为70年。那么,——南京

南京市的单位房改房和集资房在其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上均没有明确写明土地使用年限,而普通商品房是限定为70年。那么,如果土地被征用或者被单位、国家收回,将如何对房产持有人进行赔偿?另外,在法律和政策上,对于正规买卖后的上述二手房,是否有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年限),对房产持有人有什么保护、保障的依据或政策?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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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 热心网友

    您好,房改房是指按照国家规定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售给职工的享受国家一定优惠政策的房屋,100%产权的房改房是可以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上市交易的,缴纳完土地出让金之后,其性质就和商品房一样,和原单位没有关系。如果房改房买卖过户的话,打完税之后,此房就正式变成商品房,当天起开始算年限,总年限是70年。如果土地被征用或者被单位、国家收回,d对房屋持有人会进行相应的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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