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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要求-你好,本人在成都有一套商贷房产,还在还贷期间;去年12月底提取过一次[长春]

你好,本人在成都有一套商贷房产,还在还贷期间;去年12月底提取过一次公积金,现在想在长春购买住房,不是到可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从未进行公积金贷款),之前听说有两年之内没有提取公积金的要求,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我现在的条件符合长春市公积金贷款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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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热心网友

    您好,申请公积金贷款关于缴存时间的条件为借款人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如您在长春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您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长春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满足长春市户籍(包含外五县市区),同时满足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住房贷款条件。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缴存证明、缴存明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申请贷款时名下有商业银行贷款未结清的,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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