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前几天我在租赁公司租了一辆长城C50轿车(去年买的新车)请问经公处理以后我们除修车外还能拿到补偿金吗?我可以拿租赁合同起诉大车索要处理期间的租赁费用吗?

前几天我在租赁公司租了一辆长城C50轿车(去年买的新车)请问经公处理以后我们除修车外还能拿到补偿金吗?我可以拿租赁合同起诉大车索要处理期间的租赁费用吗?

,前几天我在租赁公司租了一辆长城C50轿车(去年买的新车),在路口等红灯时被后面一辆大罐车追尾,导致车后盖及保险杠、车灯损坏,未有人员受伤。此事经交警确认大货车负全责。大车有全险,可以包修车,但我的出租公司出面索要除修车以外5000元折旧费,此事未达成统一意见,交由交警大队肇事科处理,我想请问经公处理以后我们除修车外还能拿到补偿金吗?如果拿不到补偿金,我可以拿租赁合同起诉大车索要处理期间的租赁费用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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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6 热心网友

    船舶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的特征  1.出租人只负责提供船舶本身,租船期间船长、船员由承租人雇佣并支付工资,船用燃料、物料、给养等也都由承租人提供并承担费用。  2.光船租赁期间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但船舶的处分权仍然属于出租人。  3.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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