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单位通知我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购买了这个单位的职工集资房并且签订了《购房协议》。是否合法?

单位通知我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购买了这个单位的职工集资房并且签订了《购房协议》。是否合法?

前些天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单位通知我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在这个单位工作期间,我购买了这个单位的职工集资房并且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中有一条:如果离开单位,将不能享受职工优惠购房权利。按照《购房协议》,如果我要保留集资房,就得补交巨额房款,这样我是负担不起的。如果退房,只能拿回本金,这三年来我的损失也非常大。请问各位律师,单位这种做法是否合法?给我造成的损失,我该怎么维权?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w****5 热心网友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