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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提取等问题[广州]

公司在广州交的公积金,在广西工作,我是广西梧州人,单身,2017年的时候用公积金贷款在广西贺州买了一套房,现在都是正常偿还贷款本息,我想问下我是否可以进行公积金提取,因为两年多了一直没取过?还有如果取不了,那我每个月还交公积金有什么用?又买不起第二套房子,公司又只能在广州缴存。麻烦解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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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五)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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