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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由XX局安置在林场下属企业工作97年后半年单位改制,我未接到通知我的工作关系存在吗?

1997年由XX局安置在林场下属企业工作97年后半年单位改制,我未接到通知,也没人和我谈相关问题,我的工作关系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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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女 热心网友

    在单位作为临时工工作了几十年也没签合同没社保,可以要求赔偿吗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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