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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母亲一直都不同意卖,而且当时住房还没有产权证书(产权证于2004年7月办理,我家不同意。

律师您好: 我家于2004年7月由于拆迁,买到我父亲单位的一套集资房。我父亲单位的一个同事刘某由于没有分到住房一天纠缠我父亲买房,在他的诱导、欺骗下2004年10月5日我父亲同他签订了合同,并收了他的购房款15万。但是我家这套住房是三个人的产权,我和我母亲一直都不同意卖,而且当时住房还没有产权证书(产权证于2004年7月办理,2005年4月才领取)。后来我和我母亲于2004年11月找到买房人刘某,告诉他我家住房不卖,愿意把购房款退还他、并给他相应的利息损失,他同意退,但要给他20%的违约金,我家不同意。现在他又说他可以退房,按2006年的房屋市场价退还他25万。由于两家纠纷,他有住房钥匙,没有装修也没有搬进住房,而我家也没有给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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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1 热心网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没有房产证有购房合同不可以抵押贷款。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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