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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蓝光雍锦半岛开发商如何办理土地证?谁能说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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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5 热心网友

    2005年7月,经局有关领导同意,我部与世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出售商品房抵顶工程款合同书》,并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手续,但土地证的办理遇到了障碍。 抵顶房为福新路71号,该区片用地为国有划拨土地,是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2001-94]、[2002-74]号会议纪要精神在幸福河加盖时市政府划拨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该楼为经济适用房配套用房。我部多次到土地部门办理,但因原土地所有者烟台市城市综合开发公司无土地证,致使福新路71号商业用房土地证一直无法办理。 该区域土地总面积17746平方米,建设房屋总面积25464.10平方米,商业用房5493.65平方米,含抵顶房4237.98平方米,按照房屋面积均摊土地面积的原则,商业用房占地3828.54平方米,据烟台市政府办公室烟政办发(2007)116号文规定为2类商用地,基准地价3300元㎡,具体出让金价格需评估以后确定。 另有一期根据市政府2000第27号文建设经济适用房所得收益用于祥和小区配套整治,在幸芝里72—106号所建网点也有类似情况,建房31126.18平方米,含网点1616.40平方米,总用地23435平方米,网点占地1216.99平方米,据烟台市政府办公室烟政办发(2005)94号文规定为2类商用地,基准地价3300元㎡,具体出让金价格需评估以后确定。 由于资金紧缺,使上述商业用房土地证一直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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